发改价格[2008]1682号
国家发展改革委
关于提高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
摘录:
三峡电站送广东省电量上网电价和落地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.3111元和0.409元;三峡电站输电价格及输电损耗仍按发改价格[2003]102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