吧主:测试版主 申请吧主 推荐吧主
长江电力(600900)

发改价格〔2006〕180号

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

葛州坝电站提价后减征三峡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

二○○六年二月五日   发改价格〔2006〕180号

 

湖、湖南、河南、上海、安徽、江苏、浙江省、市发展改革委、物价局,国家电网公司、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,华中、华东电网公司:

经批准,我委下发了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葛洲坝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05〕1443),适当提高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葛洲坝电厂电价。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:
   一、葛洲坝电站执行上网电价0.1599元/千瓦时所对应的送湖省电量为107.23亿千瓦时,其余电量执行0.22元/千瓦时的上网电价。

二、葛洲坝电站提价后各地减征三峡基金具体标准见附表。

三、基金标准与电价同步调整,均自2005年8月5日起执行。

附:葛洲坝电站提价后各地减征三峡基金具体标准。

 

附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葛洲坝电站提价后各地减征三峡基金具体标准    单位:厘/千瓦时

省份

减征基金标准

减征后基金标准

0.00

0.00

湖南

6.05

3.75

河南

1.06

11.34

江西

5.68

5.52

上海

1.08

13.92

江苏

0.09

14.91

浙江

0.64

14.36

安徽

0.08

12.92

  • 在线:9315
  • 登录:341
  • 主题:0
  • 回复:0
  • 总点击数:0
股吧 爱股 金融界